售電收益:
1電費入帳日我沒收到電費該怎麼辦? 出資者要如何取得售電電費?
綠電家將於奇數月16日發放電費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若您未於電費入帳日收到電費,請您前往會員中心查看,確認銀行帳戶資訊是否有誤,並於本月的20日前將資訊更新,綠電家將在隔月(偶數月)的一日將電費發放給您。
若尚無法於20日前更新銀行帳戶資料,則無法次月(偶數月)1日電費發放給您。綠電家會將該期電費移轉至下期(下個奇數月16日)放放電費時一併發放給您。
2售電收益是如何計算的?每月計價基礎會浮動嗎?
電費收入需先扣除維運、保險、租金等費用,再將電費分配至該陽光電廠的綠電家帳戶。每月計價基礎不會浮動,但由於每日日照量會有不同,因此每月的電費收入並非定值
3購買的案場何時可以開始售電? 收益是每個月撥款嗎?
完售的案場將須先進行相關行政申請程序, 依據合約,台電公司將於太陽能設備完成「併聯試運轉」及「設備登記後」,開始收購電力並支付電費給售電者。台電為每兩個月撥放一次電費。
4售電收入從哪裡來?為什麼可以保障20年收入?
為發展再生能源,經濟部能源局制訂「再生能源固定收購電價制度(躉購制度/Feed-in Tariff)」,提供固定收購優惠費率,政府保障收購太陽光電設備所生產之電力20年。依相關規定,該費率是以「併聯試運轉」的日期為準,且費率20年內維持不變。
5我參與某特定專案出資所獲得之收益,需要報稅嗎?
出資會員經由專案所獲得之收益,均應依稅法相關規定申報繳納稅款。
6自然人出資購買太陽能板後,後續所收取之售電收入如何報稅?
自然人(出資者)如屬無其他銷售行為且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售電收入(未扣除相關費用)未達8萬元者,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課徵營業稅,受委託管理者將於付款時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予自然人(出資者),並由自然人(出資者)按營利所得申報繳納個人綜所稅。惟若不符合免辦理營業登記規定者,自然人(出資者)仍應辦理營業登記,並參照獨資組織之課稅規定辦理。
7會員完成參與出資後,專案一定會成功?
個別會員完成出資並支付款項後,並不代表專案一定會成功,如所有出資會員之出資金額加總於期限內未達專案原始需求,或專案內容涉及不實或違反法令等因素,將導致專案失敗。專案失敗後,「綠電家」將扣除金融機構之匯款手續費後返還該專案所有出資會員之出資款項,如有收取費用亦一併返還,惟金融機構所收取之轉帳匯款手續費並不在返還之列。
8台電定期多久計算發電量? 台電支付收入給誰?
在電能購售合約期間,台電公司會定期計算設備發電量(每2個月一次或每月一次抄表),於一定請款作業程序後支付售電收入予綠電家,綠電家扣除相關費用後再依購買太陽能板之比例分配售電收入給出資者。
9售電收入有保障嗎?
電能躉售給台電公司,主要由政府之再生能源固定收購電價制度提供保障,保障以固定優惠費率收購太陽光電設備所生產之電力20年。然而售電收入依實際日照狀況,視太陽能板發電量多寡而定。
10購買太陽能板後,售電收入怎麼發放?
「綠電家」將依該專案相關合約,依各出資者所擁有之太陽能板按比例扣除必要費用後(如屋頂租金、保險費用、委託管理費、維護保養費與市集服務費等),再按比例分配扣除後之售電收入。因台電公司、金融機構與共享金融市集之作業,計算電費日期與共享金融市集分配售電收入日期會有時間差。 舉例:當期售電收入31,000元,必要費用10,000元;設備共有太陽能板200片,出資者A擁有20片。則出資者A當期可分配到2,100元=(31,000-10,000)×20÷200)。
11是否能舉例太陽能板轉讓電費如何切分?
轉讓後電費分配切點舉例說明: 假設轉讓人原購買特定專案之太陽能板若干片,該專案最近一次已於7/20分配台電公司支付之電費(已扣除代付費用);本平台於8/15收到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之通知,則立即暫停分配電費與轉讓人,後續並於8/21完成代收付對象之轉換。 依下次分配電費時點(不論確實計費時間為何),電費收益歸屬對象將有所不同 1.如下次電費分配時間點為8/15(含當日)之前,則依實際分配日將電費分配給「轉讓人」; 2.如下次電費分配時間點為8/16~8/21之間,則電費將於8/21完成代收付對象轉換後分配給「受讓人」; 3.如下次電費分配時間點為8/22(含當日)之後,則依實際分配日將電費分配給您。